主要国别市场准入法规与认证动态 —— 覆盖中国、欧盟、北美、中东与亚太市场
2016 年 1 月 6 日,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改委、科技部、财政部、环境保护部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质检总局等 8 部门联合公布了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》(第 32 号令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并于 2016 年 1 月 21 日工信部官网公布,自 7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。为便于企业理解和执行,工信部于 5 月 16 日发布了实施《办法》的常见问题答疑。
新《办法》与「中国 RoHS 1.0」相比的主要修订内容:
企业应对实务 —— 第一步标识:《管理办法》采用「两步走」工作思路:第一步对适用范围内的产品仅要求声明有害物质信息,遵从标识要求标准(参考 SJ/T 11364-2014);第二步对进入《达标管理目录》的产品实施有害物质限量要求。
注:其中「含有」是指有害物质的含量超出 GB/T 26572 的限值要求。新《办法》的正式实施,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、销售和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相关企业产生很大影响,相关企业需及时理解并掌握新版办法的各项技术内容,并认真开展供应链调查。
欧盟新的 EMC 标准 EN 55032 于 2017 年 3 月 5 日强制实施,正式取代 EN 55013(音视频设备 AV EMC 标准)和 EN 55022(传统信息技术设备 ITE EMC 标准)。
设立背景:现今的多媒体设备,无论从技术配置还是使用功能角度,都呈现综合化趋势,无法归类为单纯的信息技术设备或音视频设备,产品测试时通常需要综合考虑两项标准,EN 55032 应运而生。
适用范围:适用于交流或直流额定电压不超过 600V 的多媒体设备——即信息技术设备、音频设备、视频设备、广播接收设备、娱乐灯控制设备或以上设备的组合。之前在 EN 55013 和 EN 55022 范围内的产品也在 EN 55032 范围之内;主要用途为专业使用的多媒体设备同样适用。本标准不适用于需要在产品安装现场的测试。
与 EN 55013 / EN 55022 的区别:
温馨提示:EN 55032 较前两项标准要求有较大变化,建议客户提前了解新标准的详细测试要求,并根据产品的出口计划适时采用新的测试标准。
2013 年 6 月 17 日,美国能源部(DOE)发布了微波炉能效标准,该标准自 2016 年 6 月 17 日起生效。
适用产品:单微波型烤箱和台式对流微波炉;嵌入式微波炉和壁挂式对流微波炉。
实施计划:生效日之后,在美国生产或进口的微波炉必须符合能耗要求(详见美国联邦法规 10 CFR 430.32(j)(3)),相关产品必须依照指定测试方法进行测试及注册方可在市场销售。
主要更新 —— 新增最大待机功耗要求:
| 产品类别 | 最大待机功耗(Watts) |
|---|---|
| 单微波型烤箱和台式对流微波炉 | 1.0 |
| 嵌入式微波炉和壁挂式对流微波炉 | 2.2 |
鉴于很多厂家就 2014 年 11 月 13 日印度电子信息部(DEITY)颁布的《电子资讯商品强制注册法令 2012》第二阶段产品扩项通告,提出需要更长的缓冲时间,以在研发设计及生产上满足新要求,2015 年 5 月 11 日 DEITY 发布通告,把该法令部分产品的强制执行日期推迟至 2015 年 8 月 13 日。
涉及的灯类相关产品为第 19、21、22 项:LED 电源、LED 灯泡、LED 灯具。
由于部分测试需要在印度操作,认证和注册时间较长,需要进入印度市场的客户需要提前准备。
沙特标准局 SASO 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召开会议决定:推迟和暂缓执行沙特标准 SASO 2203:2015 版(适用于家用或类似用途的 250V/13A 插头、插座测试方法及安规要求)。旧版 SASO 2203:2003 可继续沿用到新版颁布为止,新版预计在一年内推出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决议原文(节译):SASO 董事会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 156 次会议,决议包括:推迟强制性沙特标准 SASO 2203:2015(家用及类似用途插头插座——安全要求与测试方法 250V/13A)的应用,继续执行 2003 版强制性标准,直至其更新。
根据墨西哥标准 NMX-J-521/1-ANCE-2012 的要求,自 2016 年 5 月 27 日起,在该标准范围内的电器产品必须通过章节 19.11.4.1–19.11.4.7 的 EMP 电磁现象测试。
标准范围: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的单相器具;额定电压不超过 480V 的其它家用电器或类似用途电器;不作为家用、但对公众可能引起危险的电器产品(如商店、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)。
标准要求(摘录):以上电器产品若带有通过电子断开获得断开位置的开关、处于待机状态开关的器具,或装有保护电子线路,都需通过下列测试(在器具额定电压下进行,开关处于断开位置或待机状态):
| 试验项目 | 参考标准 | 要求 |
|---|---|---|
| 静电放电试验 | IEC 61000-4-2 | 4 级测试适用 |
| 辐射抗扰试验 | IEC 61000-4-3 | 3 级测试适用 |
| 瞬时脉冲试验 | IEC 61000-4-4 | — |
| 电压浪涌试验 | IEC 61000-4-5 | 选定点上 5 个正脉冲、5 个负脉冲 |
| 注入电流 | IEC 61000-4-6 | 3 级测试适用 |
| 电压暂降与短时中断 | IEC 61000-4-11 | — |
| 电源信号试验 | IEC 61000-4-13 | 2 级测试水平适用 |
2015 年 10 月 9 日,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标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 2015 版并网逆变器标准 AS 4777.2,取代 AS 4777.2:2005 和 AS 4777.3:2005,过渡期为一年。相应地,所有基于旧版并网标准的澳洲 CEC 列名统一失效,需提交新版标准的测试报告和证书重新申请 CEC 列名。
新标准主要变更点:
德国蓝天使(Der Blaue Engel)是世界最早的环境标志认证体系,RAL-UZ 171 是其针对相关产品类别的认证技术要求。第二版对适用产品范围、测试项目与限值要求进行了更新,已按旧版申请认证的产品需关注换版时间表,及时安排复审或换证。
上海智证是较早获得德国蓝天使认证授权的代理机构之一,可为客户提供从申请、送样到获证跟踪的全流程服务,详情欢迎联系我们。
日本经济产业省(METI)公告明确:自 2026 年 4 月 30 日起,旧版 J62368-1(2020)标准正式废止,所有新送检产品必须采用 J62368-1(2023)新版标准;已签发的圆形 PSE 证书(含 S-Mark)须在截止日前完成标准升级,逾期证书失效,直接影响清关与销售。
本次换版覆盖范围很广,涉及音视频设备、信息技术设备、通信设备、电源适配器、充电器、小家电、灯具、移动电源等绝大多数出口日本的电子电气品类。企业应立即核查现有证书所依据的标准版本,与发证机构确认换版测试的差异项与补测清单。
此外,2026 年 7 月 14 日起,METI 执行《电气用品安全法》修订版,将具备 Wi-Fi 或蓝牙通信功能的工业网关、边缘计算模块纳入 PSE 特定电气用品目录,须由指定机构完成型式试验并规范加贴菱形 PSE 标志。
2026 年 4 月 14 日,巴西国家计量、标准化和工业质量局(INMETRO)发布第 211/2026 号条例,对 IT 设备合格评定要求进行重大修订:强制通过 INMETRO 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(OCP)认证,采用“产品型式试验 + 工厂审查 + 获证后监督”模式,安全标准切换至 IEC 62368-1、EMC 转向 CISPR 32/35,证书有效期 1 至 5 年,设置 6 至 12 个月过渡期。
同期发布的 Portaria 231/2026(2026 年 5 月 5 日生效)整合了 LED 光源与一体式 LED 灯具的强制要求,全面废止旧版 69/2022 条例,并新增频闪、低功率功率因数等测试项目;生产与进口过渡期至 2027 年 11 月 5 日,经销商终端流通可延续至 2030 年。
2026 年 8 月起,进口电源适配器还需满足新的 EMC 标准 NBR IEC CISPR 32:2026。建议企业尽早对接认证机构完成差距分析,避免过渡期结束后货物无法在巴西市场销售。
英国政府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更新发布《分行业产品法规与产品标识现行做法:UKCA 与 CE 制度》指南,按行业系统梳理了在大不列颠(英格兰、苏格兰、威尔士)与北爱尔兰投放产品所适用的合格评定标识要求。核心信号是:对绝大多数产品类别,英国继续无限期承认欧盟 CE 标志,企业可在 UKCA 与 CE 之间自由选择。
英国同时推进《2026 年机械(安全)(修订与过渡条款)条例》立法,废除 CE 标志认可的原有截止日期,并同步对接欧盟机械指令的最新变化。已取得 CE 认证的机械制造商无需重复投入即可继续供货 GB 市场。
需要注意的是,北爱尔兰依《温莎框架》仍适用欧盟相关规则,产品须加施 CE 标志或“UKNI+CE”标志;气雾剂、计量器具等特定品类另有专门标识要求。现行法规允许 UKCA 标志加贴于标签或随附文件上直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。
加拿大创新、科学与经济发展部(ISED,前身为 Industry Canada)持续推进无线设备认证体系的更新,原“IC 认证”已过渡为 ISED 体系下的 IC-ID 注册。凡带 Wi-Fi、蓝牙等无线功能的产品进入加拿大市场,均须完成 ISED 认证并取得 IC-ID。
技术标准方面,RSS-247 Issue 4 对 Wi-Fi 与蓝牙设备的测试要求进行了调整,测试方法同步升级至 ANSI C63.10-2020。涉及动态频率选择(DFS)、发射机自适应扩展(TAS)等复杂项目的产品,建议提前与实验室沟通测试方案,避免整改返工。
除无线合规外,出口加拿大还需关注 CSA/cUL 安规认证与各省能效要求,并指定加拿大本地代表作为证书持有人。我们可提供 ISED、安规与能效的一体化送测方案。
越南公安部发布第 48/2026/TT-BCA 号通知,确立 IP 监控摄像机网络安全新国家标准 QCVN 11:2026/BCA,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,取代原信息通信部制定的 QCVN 135:2024/BTTTT,IP 摄像设备正式转由公安部监管。该法规要求产品在越南销售时必须加贴 CR 标志。
同时,越南科学技术部第 14/2026/TT-BKHCN 号通告(2026 年 5 月 25 日生效)建立了新的认证流程框架,取代 28/2012/TT-BKHCN:在满足定期监督的前提下,多数认证方案的证书有效期由 3 年延长至最长 5 年,并允许采用电子标签——采用电子标签时 CR 标志须强制整合于电子界面中,产品本体不再强制实体标签。
提示:电视机等音视频设备出口越南还需满足 QCVN 13:2023/BTTTT(安全)、QCVN 9:2023/BTTTT(EMC)与 VNEEP 能效标签要求,并指定越南本地代表持证。
印尼持续强化国家标准化管理体系,2026 年 SNI 认证政策迎来新一轮升级。以工业部条例与印尼国家标准局(BSN)最新修订为基础,强制认证目录持续扩项,认证流程进一步强化本地化绑定、双证书管控与标签合规要求。
对出口企业的主要影响包括:证书须由印尼本地进口商或代表持有;产品标签、说明书需符合印尼语要求;部分品类引入海外验货环节,出货前需完成装运前检验。未取得 SNI 标志的产品不得在印尼市场流通。
建议出口企业在报价与排产前先核对产品 HS 编码与对应 SNI 标准,预留认证与验货周期,避免到港后因证书缺失产生滞港费用。
2025 年 12 月 27 日,欧亚经济委员会(EEC)正式发布第 2425 号法令;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,俄罗斯联邦第 1669 号决议同步实施,标志着欧亚经济联盟 EAC 认证体系进入系统性升级阶段:联盟市场准入制度正从“统一互认”向“本土化监管”转型,全流程监管要求明显提高。
实务层面的变化包括:认证申请、样品检测与工厂审核更多要求在联盟境内完成,境外测试报告与工厂证书的采信空间收窄;获证后监督与证书有效性核验趋严。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另发布第 36 号决议,对海关联盟技术法规《机械和设备安全》(TR CU 010/2011)进行修订,相关要求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生效。
出口俄罗斯、白俄罗斯、哈萨克斯坦等联盟市场的企业应重新评估既有 EAC 证书的有效性,并预留更长的取证周期。
海湾合作委员会(GCC)认证,即业内通称的 G-Mark 或 GC 标志,是产品进入沙特、阿联酋、科威特、卡塔尔、阿曼、巴林、也门七国的强制性准入制度,覆盖低压电器、家用电器、玩具等管制产品。制度实行“一次认证、七国通用”,通过认证的产品加贴带二维码的 G-Mark 标志后即可在成员国流通。
2026 年起,GCC 针对强制认证商品的市场监管力度全面升级,多个口岸已出现因外包装未按要求标注、G-Mark 标识缺失或二维码无法核验而导致货物滞港的案例。该标志同时也是接入沙特 SABER 清关系统的必要前提之一。
出口企业应核对产品是否属于管制清单、证书覆盖范围与有效期,并确保外包装、铭牌与说明书上的标识与实际获证信息一致。
出口南非的电子电气产品、建材、汽配等,须通过南非国家强制性规范监管局(NRCS)的强制准入——LOA(Letter of Authority,授权书)。以往部分品类可“货到南非后补办”,但自 2026 年 9 月 20 日起,南非贸易、工业和竞争部全面加强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监管,相关品类须在出运前完成 LOA 合规。
除 NRCS LOA 外,电子电气产品通常还需取得 SABS 的 EMC CoC 证书,并满足 VC 系列标准要求。证书申请需提交测试报告、技术文件与本地代表信息,周期相对较长。
建议出口企业与南非进口方尽早确认产品是否属于强制规范列表,把认证与验货前置到排产阶段,避免新规实施后因证书缺失被退运。
2026 年 1 月,泰国工业标准协会(TISI)发布第 3 号部长公告,更新工业产品强制认证清单,新增电动自行车、光伏组件等品类,同时推进认证申请与发证流程的数字化改造。3C 类产品已被明确纳入须持证清关的范围。
除目录扩项外,TISI 同步强化了工厂审查与质量体系审核要求,验厂环节更为严格。出口企业应确认产品是否落入强制范围,并提前准备质量体系文件与当地代表资料,以免到港后无法清关。
马来西亚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(MCMC)于 2026 年 5 月 5 日正式发布新的技术规范,对无线通信设备的认证要求进行全面升级。自 2025 年 7 月起,非 Wi-Fi 类网络设备(蜂窝设备、路由器、网关等)还须通过完整的 IPv6 符合性要求。
2026 年 7 月,MCMC 通过技术标准论坛(MTSFB)就物联网设备的功能安全、网络安全及隐私管理征求意见,相关要求将逐步纳入认证范围。无线与电气产品进入马来西亚通常还需与 SIRIM 认证、能源部(ST)能效要求协同办理。
新加坡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(IMDA)与网络安全局(CSA)近期集中发布四项法规动态,涉及电信设备注册指南及供应商符合性声明(SDoC)表格更新、家用路由器网络安全标准等,出口无线与网络设备厂商需逐项核对。
按照现行框架,短距离设备、蜂窝终端与 LPWAN 设备可通过简化注册或 SDoC 路径进入市场,但注册资料与声明表格已改用新版格式。建议企业在出货前确认所用表格版本,并针对家用路由器等品类补做网络安全评估。
2026 年 2 月 27 日,菲律宾标准局(BPS)发布 G/TBT/N/PHL/357 通报,充电宝与便携式电源将全面实施 PS/ICC 强制认证。菲律宾当地超过 85% 的移动电源依赖进口,该新规对相关出口企业影响直接。
菲律宾强制性产品认证体系主要由 BPS 负责产品质量(PS 标志或 ICC 进口商品清关贴纸),NTC 负责无线电设备许可。出口企业应根据产品属性选择对应的认证路径,并在出货前完成贴纸申领与文件备案。
土耳其是连接欧亚的重要贸易枢纽。根据《土耳其海关法》及《产品安全法》,进口商品需满足两类认证要求:欧盟 CE 体系适用于纳入欧盟新方法指令的品类,而部分产品(如建材、特定电器与燃气具)还需取得土耳其标准协会(TSE)的强制认证或符合 TSE 标准。
实务中,CE 证书可支撑大部分机电产品的清关,但仍需注意当地电压(220V/50Hz)、土耳其语标签与说明书、以及海关对技术文件的核查。建议出口前与进口商确认产品所属法规清单,避免通关环节被要求补充 TSE 文件。
以色列标准协会(SII)是以色列针对进口电子与电气设备实施的强制性合规认证,法律依据为《标准法》,特定产品必须符合以色列标准(IS 标准)方可进入市场。
现行核心标准为 2025 年 1 月 20 日生效的 SI 62368,其过渡期已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结束——相关产品目前须全面符合新标准并通过授权机构认证。出口企业还应同步关注以色列的能效与插头标准要求。
埃及进出口控制总局(GOEIC)推行的认证与检验体系,是进入埃及市场的关键门槛。管制目录内的进口产品须完成 GOEIC 注册,并在装运前取得符合性证书(COC),海关核对证书信息与货物一致后方可放行。
CE 报告可被部分采纳,但通常需补充埃及标准差异测试,重点覆盖阿拉伯语标签合规性、当地电压(220V/50Hz)适配性以及气候适应性评估。建议在报价阶段就把注册与检验周期纳入交期。
尼日利亚标准局(SON)推行的 SONCAP 合格评定程序近年持续调整,2026 年涉及 PC(产品证书)证书形式、COC(符合性证书)清关流程与产品检测标准的更新,并上线 NSW 单一窗口办理通道。
同期,尼日利亚联邦政府公布《国家汽车设计与开发委员会车辆合格评定计划》(VehCAP),对车辆类产品实行“无认证不入境”。出口企业应及时确认所持 PC 证书是否为新版,避免清关受阻。
根据肯尼亚标准局(KEBS)2026 年官方公告,自 3 月 1 日起,肯尼亚对 PVoC(出口前符合性验证)执行全新管控要求,涉及证书签发时效、认证费用、检验标准与过渡安排。
PVoC 是货物进入肯尼亚的强制性清关凭证,必须在装运前完成办理;未办理的货物抵达港口后将面临罚款甚至退运风险。建议在订舱前即启动申请,并预留检验与出证时间。
2026 年 2 月 26 日,阿根廷国家通信管理局(ENACOM)发布第 57/2026 号决议,正式撤销沿用多年的旧规(第 729/1980 号决议),并强化 RAMATEL 注册与无线设备型式认证要求。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,无线通讯产品须通过 ENACOM 型式认证方可合法销售。
安全方面,电气与电子产品进入阿根廷通常还需取得 S-Mark 认证。无论是 S-Mark 还是 ENACOM,境外制造商都无法直接作为证书持有人,必须委托阿根廷本地代理持证,这是出口合规的核心门槛。
智利的进口电子电气产品由电力与燃料监管局(SEC)实施安全认证,并推行 QR 码标签制度;电机、照明等产品还需满足相应能效等级要求。未取得认证的产品可能被扣留、罚款、下架或召回。
无线电方面,SUBTEL 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发布第 2219 号决议,自 2026 年 2 月 22 日起对低功率短距离设备(SRD)实施新的豁免与备案安排,多数 SRD 产品豁免认证。出口前建议与智利进口商明确 SEC 认证、标签印刷与抽检责任划分。
哥伦比亚矿业与能源部发布新版《电气安装技术法规》(RETIE),新版法规已强制生效,对电气装置、太阳能组件、配电设备等提出更严格的型式测试与合规性评估要求。
与巴西 INMETRO“本地持证 + 工厂审查”的模式不同,RETIE 更强调型式测试与技术文件评估。带无线功能的智能电气设备通常还需叠加 CRC 无线认证,建议采取“RETIE 安全认证 + CRC 无线认证”的分步合规策略。
出口秘鲁的通信设备及无线电产品,必须通过秘鲁交通通信部(MTC)的强制性型式认证(Homologación)。一般而言,具备无线或电信功能、有效全向辐射功率(EIRP)大于 10mW 的产品,均须在进口前完成认证。
MTC 认证是海关放行的重要文件,缺少证书可能导致货物滞港与仓储费用。建议企业在出货前完成技术审核与当地测试安排,确保证书信息与报关资料一致。
CMIM(Conformité Marocaine des Importations)是摩洛哥政府推行的强制性产品合规标志,常被称为“北非的 CE”。管制目录内的进口产品须完成符合性评定并加贴 CMIM 标志,方可在摩洛哥市场销售。
流程上,CMIM 与欧盟 CE 的符合性评定路径相似,但需补充摩洛哥本地差异要求,并在清关时提交 COC 证书。建议将认证要求前置融入产品设计与供应链管理,避免到港后补办产生额外成本。
瑞士联邦经济事务部(SECO)向 WTO 提交了《能源效率条例》修订草案通报,对冷柜、洗衣机、智能家电等产品的能效要求进行调整,相关修订已按计划推进生效。
瑞士虽非欧盟成员,但多数机电产品沿用与欧盟协调的技术要求;进入瑞士市场通常还需满足本国的 S+ 安全标志、瑞士制式插头(Type J)与 230V/50Hz 供电适配等要求。出口企业应同时核对能效标签与安全标识。
新西兰与澳大利亚共用 RCM(Regulatory Compliance Mark)合规标志,多数电气与无线电产品进入新西兰须满足 EMC、无线射频与安全要求,并完成 RSM 相关登记。
标准换版方面,2026 年 1 月 5 日之后新设计、新开发的产品强制使用 AS/NZS 62368.1:2022,此前已量产的型号可按过渡安排执行;新规同时对 EMC、无线射频限值提出更严要求,智能产品新增网络安全评估。
乌兹别克斯坦 GOST-UZ 认证(也称 O'z DST 认证)是产品进入该国市场的强制性准入要求,由国家标准、计量与认证委员会体系管理。该体系与欧亚经济联盟 EAC 认证相互独立,出口中亚需分别办理。
2026 年起,乌兹别克斯坦相继实施 RoHS 限制与电池数字标识新规,电子电气与储能产品的合规门槛进一步提升。涉及锂电池的产品建议提前确认认证路径与标识要求。
巴基斯坦标准与质量控制局(PSQCA)依据 1996 年第 6 号法案设立,负责标准化与合格评定。随着中巴经贸往来加深,PSQCA 对进口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的品类持续扩项,2026 年已将部分专用车等领域纳入强制范围。
首次认证通常需提交样品并接受工厂审查,流程周期较长。出口企业应提前确认产品是否属于强制清单,并准备完整的技术文件与当地进口商配合资料。
阿尔及利亚对进口商品实施 COC(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)符合性认证,电子电器、建材化工等管制产品在清关时须提供有效 COC 证书,海关将核对证书信息与货物的一致性。
此外,部分产品还需满足额外的注册或标签要求,单证须完整、准确、一致。建议出口企业在发运前完成符合性评定,并核对阿拉伯语/法语标签与文件信息。
伊朗标准与工业研究协会(ISIRI)是伊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主管机构,进口机电产品、汽车零部件等须符合对应的伊朗国家标准并取得认证证书,否则无法完成清关。
2026 年起伊朗进一步收紧进口监管,要求提交 ISIRI 认证原件并附波斯语翻译件,同时对排放、能耗与噪声等指标提出更明确要求。出口企业应提前确认适用标准清单并预留认证周期。